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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今年底全省基本建立起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制度

所屬分類:時事聚焦    發布時間: 2022-11-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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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劉玉)日前,遼寧省教育廳會同省委網信辦、省委編辦、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體育局聯合印發《遼寧省加強教育行政執法 深入推進校外培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到2022年底,全省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制度基本建立,配套政策基本完善,各部門之間統籌協調機制基本理順,執法力量得到明顯增強,執法質量和效能大幅提高。到2024年,基本建成權責明晰、管理規范、運轉順暢、保障有力、監管到位的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體系,切實提高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推動“雙減”工作扎實開展。

《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在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省、市、縣三級各部門各司其職、分工合作的聯合執法機制,推動上下級之間、同級之間、異地之間協調聯動機制。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健全審批、監管、處罰銜接機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校外培訓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協調執法的組織協調,市場監管、公安、網信、體育、文化和旅游及其他相關部門要在各自職責內,對涉及校外培訓的問題進行單獨或聯合監管。

《實施方案》強調,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統籌優化機構職能和資源力量配置,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校外培訓監管工作機構。要統籌各方資源,建立教育行政執法人員信息庫,充實一線執法人員,配齊配強工作力量。按照屬地屬事原則,日常執法檢查、一般違法案件查處以縣(市、區)級為主,主要負責查處本地區校外培訓違法違規行為。

《實施方案》明確,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履行政府管理校外培訓事務的法定職責。執法重點包括無證經營、違法違規舉辦的培訓機構;違反培訓合同、培訓課程、培訓材料、培訓時間、培訓人員、培訓收費等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違法違規進行廣告宣傳;違反屬地管理等要求,擅自開展校外培訓等。

《實施方案》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創新執法方式,探索推進“互聯網+執法”模式,促進辦案流程和執法工作網上運行、動態管理,提升執法水平。完善以信用監管為基礎,以重點監管為補充、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機制。探索信用監管方式,將重大違法失信行為納入失信懲戒范圍。完善與創新包容審慎管理方式,根據不同特點和風險程度確定監管和執法內容、方式和頻次,提高監管和執法精準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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